2018年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院公派留学从2018年起在普通访学项目基础上,设立了青年骨干人才和东北地区人才支持专项,将在院公派留学人员遴选中优先选派,请有意者踊跃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交流项目
选派目的:采取学术休假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对世界科技前沿的把握能力。
基本条件:我院“特聘研究员”,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2-6个月。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留学高级研究学者的国际旅费和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访学项目
选派目的:支持我院优秀中青年骨干赴国外先进科研机构(大学)进行访学,了解世界科技前沿,提升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
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含)以下,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没有在国外学习/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申请者优先选派。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6-12个月。
资助经费: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的国际旅费和奖学金标准执行。
2018年,院公派留学在普通访学项目基础上,设立3个专项,重点支持青年骨干人才和西部/东北地区人才。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申请者在填写申请表时需注明具体专项名称。申报专项者,将在院公派留学人员遴选中优先选派。
1. 青年骨干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基金委创新群体入选者、“百人计划”入选者、院创新交叉团队骨干成员、院国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优秀会员、院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其他国家或院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等,且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6-12个月。
2. 西部/东北地区人才专项
申报条件:我院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单位人才均可申报,且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6-12个月。
外语要求:在保证外语能力满足国外工作学习基础上,院将在外语考试成绩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3. 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且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重点领域:纳米科学与纳米技术,环境科学与绿色技术,涉及能源的科技、经济和政策,生物信息学,计算与系统生物学,转化医学,植物生物学,疾病研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12个月。
(三)研修项目
研修项目分为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和管理支撑人才项目。
1. 工程技术人才项目
选派目的:支持优秀工程技术人才赴国外进行研修,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扩展国际视野,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我院关键技术人才、承担或者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工程技术人员等优先选派。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或组成团组统一派出。
留学期限:个人类项目6-24个月,团组类项目1-3个月。
资助经费:同“访学项目”。
2. 管理支撑人才项目
选派目的:支持优秀管理和支撑人才赴国外进行研修,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理念,扩展国际视野,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基本条件:六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为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支撑辅助性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支撑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6-24个月。
资助经费:同“访学项目”。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基本条件、相关项目要求、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附件1)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已申报2018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人员优先选派(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人员)。
(三)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
(四)院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将与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保持同步调整。
(五)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交流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ARP系统网上申报时提交PDF版)。正式邀请信/函(邀请信/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2)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六)院公派留学访学项目和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3)。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在获得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通知后,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七)申报院公派留学研修类工程技术人才项目者,应为工程技术系列聘用的中青年骨干人员。
(八)院将重点围绕“8个重大创新领域和2类公共支撑平台”战略布局和“三重大”产出导向,对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院重点项目的人员予以优先选派(此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获得院公派出国计划资助人员应保证按期、全时执行相关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5月25日。请有意申报者于5月14日前将经部门同意的申请书(无具体格式,部门负责人签字)提交至人事处,以开通个人ARP系统模块进行填报。
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请于系统开放申报前到院人事局网站(www.pe.cas.cn/bszn/jyypxc/) “办事指南-继续教育与干部监督处”查询),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不按要求网上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请者均需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还需打印项目申请表。
(三)申报时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 申请人(团组)项目申请表一式1份;
2. 申请(访学项目和研修项目)人(团组)邀请信复印件1份;
3. 特聘研究员、院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承担“一三五”任务骨干人员、关键技术人才、参与四类机构分类改革试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十三五”院重点项目的人员等证明材料。
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自拟)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仅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报送纸件材料的将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汉峰
联系电话:83970318
电子邮箱:yehanfeng@iae.ac.cn
附件:1.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研修管理办法
2.国外邀请函/信内容要求
3.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